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吗

2025-11-05 11:00:47 法律知识 0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满足一定条件算工伤。需在合理时间路线,非本人主责,如闯红灯等本人主责事故一般不算。职工或家属可按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材料。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包含几个关键要素:其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上。例如,日常正常上下班路线,因合理原因(如顺路买菜等)适当绕路,也可认定为合理路线。其二,事故必须是机动车造成的,且职工本人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责任认定通常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机动车事故伤害,如闯红灯引发事故等情况,则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或其家属若认为属于工伤情形,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伤认定程序,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该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二、员工上下班车祸算工伤吗

   员工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算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包含几个关键要素:

   一是“上下班途中”,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及时间范围都在考量内,比如正常下班途中顺便去超市购买生活必需品后回家,若发生车祸,仍可能被认定为处于上下班途中。

   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这需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若员工在车祸中被认定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符合该条件;若被认定为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员工若认为属于工伤,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按规定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误工费营养费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中,不存在“误工费”这一表述,对应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营养费:在工伤保险待遇中,并没有明确“营养费”这一赔偿项目。不过,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赔偿事宜,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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