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公司到期后不能做了,原先的员工可以追究公司的责任吗

2025-11-07 00:42:39 法律知识 0
  外包公司到期后不能做了,原先的员工可以追究公司的责任吗?倘若,在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方面存在着问题,那么就应该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直至百分之一百左右的范围内,对劳动者增加额外的赔偿金。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外包公司到期后不能做了,原先的员工可以追究公司的责任吗

   若是员工认为其所在企业应当给予一定补偿,那么员工有权提出这样的需求。

   然而,当公司面临破产时,企业有义务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款。

   该经济赔偿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予以计算,每延展一年,则应为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若在此期间短于一年但长于半年,则按一整年来算,不足半年者,仅须补偿半个月工资给劳动者。

   此外,若涉及到经济赔偿的相关事宜,必须依据各具体案例来作裁断。

   假如是因为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等方面出现问题引发争议的话,企业应当按照应付款项的50%以上100%以下的比例,额外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由于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时,也应当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进行赔偿金的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突然关店员工怎么赔偿呢

   若店铺突然关店,涉及员工赔偿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形分析:

   一是店铺依法破产、关闭。这种情况下,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是店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未提前通知员工且无正当合法理由突然关店。此时,店铺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另外,店铺还需依法为员工结清工资、支付加班费用(如有),并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等手续。员工若权益受损,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突然关店员工怎么赔偿

   倘若雇主因故决定关停店铺,那么对于其员工来讲,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疑至关重要。

   在类似情况发生之后,员工或许有资格索取相关的经济补偿,这其中涉及到但不仅局限于之前尚未结算的工资款项、超时工作所应得的薪资、法定节假日期间的薪酬以及经济补偿金等等。

   除此之外,雇主也应该向员工明确告知关店的具体缘由,并且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提前发出通告,以便让员工能够及时地寻找其他就业机会。

   若雇主未能尽到上述责任和义务,那么员工便可通过法律手段来争取自己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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