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加班费最多几年
一、追讨加班费最多几年
追讨加班费的时效在不同情形下有所不同。
在劳动争议中,一般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含加班费)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一直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且劳动者持续在该单位工作,那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可主张加班费。一旦劳动关系结束,就需在一年内追讨。此外,若涉及到特殊情况,如劳动者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在规定时效内主张权利,时效可能中断、中止,待相关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或重新计算。总之,追讨加班费的时效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二、追讨加班费有法律时效吗
追讨加班费存在法律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即若劳动者在职期间追讨加班费,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离职后就需在一年内主张。
若超过时效申请仲裁,对方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仲裁机构或法院经审查属实,可能会驳回劳动者追讨加班费的请求。因此,劳动者如存在加班费未获支付的情况,应及时主张权利。
三、追讨加班费需要哪些凭证
追讨加班费,关键在于收集能证明加班事实及加班时长的相关凭证。
考勤记录是重要凭证之一,包括纸质考勤表、电子考勤记录等,能直接反映上下班时间,明确加班时段。
工作沟通记录也不可或缺,如与加班相关的工作邮件、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等,其中若提及加班任务安排、加班要求及加班成果等内容,可作为有力证据。
加班审批单同样关键,若单位有加班审批制度,留存的审批单可证明加班是经单位同意、安排的。
工资条也有作用,若工资条上有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明细,可辅助证明加班事实及加班工资的发放情况。
此外,同事的证人证言,若能证实其与你一同加班的情况,也可作为旁证。
总之,在追讨加班费时,应尽可能全面收集各类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以增强主张加班费诉求的证明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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