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三年后能不能分到宅基地里
一、双方离婚三年后能不能分到宅基地里
关于双方离婚三年后能否分到宅基地,需从多方面判断。
首先,要明确宅基地的性质。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其分配对象通常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一方离婚后户口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理论上有获得宅基地分配的可能;若户口已迁出,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无法再单独申请宅基地。
其次,看离婚时对宅基地相关权益的处理。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宅基地相关权益有明确约定,比如明确某一方享有一定权益,那么按照约定执行;若没有相关约定,且现在一方主张权益,需根据实际情况,比如是否在宅基地上有房屋等附属物,以及附属物在离婚时的归属等综合判断。
如果涉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且离婚时未作处理,那么对于房屋部分,即便户口不在,基于房屋的所有权或共有权等情况,可能有权对房屋价值进行分割,但这与宅基地分配权并非完全等同概念。总之,具体能否分到宅基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
二、刚刚结婚两年,要是离婚家产能不能平分
离婚时家产能否平分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首先,要明确家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平分。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在实际处理中,会考虑诸多因素。若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如承担较多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给该方;若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会适当倾斜。
此外,双方对财产有书面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应按照约定处理。所以,刚结婚两年离婚,家产不一定能平分,需结合具体财产状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三、申请离婚登记能不能不到场冷静期到了再到场
申请离婚登记时,双方必须亲自到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是因为离婚涉及双方人身关系的解除以及诸多权益问题,要求双方同时到场是为了确保双方离婚意愿真实、自愿且知晓相关法律后果,保证离婚登记程序的合法性与严肃性。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也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属实,符合离婚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任何一方未在规定时间到场,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无论是申请离婚登记还是冷静期届满后领取离婚证,都要求双方亲自到场,以保障离婚程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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