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后土地使用权归谁
一、父母死后土地使用权归谁
在我国,父母死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需分情况来看。
(一)农村土地
1. 耕地
- 如果家庭中还有其他成员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耕种,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由家庭户内成员使用。因为农村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家庭承包的耕地在承包期内不发生继承问题,但是家庭内部成员可以继续经营使用。
2. 宅基地
-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子女等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同时在房屋存续期间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如果房屋灭失,宅基地可能会被村集体收回。
(二)城市土地
- 如果父母生前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如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且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但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继承人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续期等相关手续才能继续使用。
二、父母死后土地归谁所有
父母死后土地的归属问题,需根据土地性质来确定:
一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若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存在继承问题。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二是农村宅基地。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户仅享有使用权。父母去世后,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的,子女可以依法继承房屋,按照“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可继续使用宅基地;若房屋灭失,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若父母通过出让等合法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其合法继承人可依法继承该土地使用权。总之,不同性质土地在父母去世后的归属和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三、父母去世土地归谁所有,法律怎样规定
依据我囯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土地所有权的交易在法律层面上被明确禁止,因此当父母离世之后,其名下的土地所有权应当归属于集体或国家。
土地的使用权或承包权则可由子女依法继承。
遗产,即指公民在生命结束之际所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民的收入;其次,公民的房产、储蓄以及日常生活用品;再次,公民的林木、牲畜及家禽;此外,还包括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最后,法律许可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所包含的财产权益;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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