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就不用遵守劳动法搜索
一、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就不用遵守劳动法搜索
不是。即便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要遵守劳动法。
劳动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支付了劳动报酬等,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劳动法保护。
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未签,从用工次月起需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双方都应遵守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职责;用人单位要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权益。总之,未签劳动合同不能成为规避劳动法约束的理由,双方均应依法行事。
二、劳动合同法做满一年是不是补一个月
依据《劳动合同法》,在符合特定情形下,做满一年用人单位通常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是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动议,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是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诸如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是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劳动合同超过三年是不是正式员工
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与是否为正式员工并无必然联系。
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不存在“正式员工”这一严格法定概念。一般来说,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
当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方面有明确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若试用期通过,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就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从实际意义讲,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要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就持续保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享受相应劳动权益,承担对应劳动义务。不能单纯以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来判定是否为“正式员工”,而应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实际用工情况以及劳动法律法规来综合认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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