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一、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是存在法律责任。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是对员工权益有损害。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诸多方面的权益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员工维权也会面临困难。
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二、就签了劳动合同一份有效吗
劳动合同签了一份也是有效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劳动合同必须一式两份或多份,重点在于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过,按照常规做法,劳动合同通常是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方便双方在需要时查阅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并留存,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给自己。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单从合同效力角度,一份劳动合同有效,但劳动者应注意维护自身持有合同文本的权利。
三、劳动合同顺延要签合同吗
劳动合同顺延是否需要签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是法定顺延情形。比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种法定顺延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因为法律已明确规定了合同顺延的效力,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二是双方协商一致顺延。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决定顺延劳动合同期限,从规范管理和保障双方权益角度出发,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明确顺延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重要事项。若未签订书面合同,可能会存在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比如在劳动报酬、工作岗位等方面发生争议时,缺乏明确的书面依据。
总之,法定顺延通常无需再签合同,协商顺延则最好签订相关书面协议以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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