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营养费和误工费怎么算

2025-11-15 18:02:26 法律知识 0
  工伤的营养费和误工费怎么算?工伤营养费非法定单独项目,需医疗机构意见,法院或仲裁机构酌情定。工伤误工费即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时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原工资待遇不变,一般不超12月,特殊可延长,评残后停发原待遇。单位未付可维权。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工伤的营养费和误工费怎么算

   工伤营养费:在工伤赔偿中,营养费并非法定的单独赔偿项目。通常情况下,若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加强营养,经医疗机构出具明确意见,表明需额外补充营养辅助治疗,法院或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营养费数额,一般会参考当地司法实践标准以及职工伤情严重程度等因素判定。

   工伤误工费:在工伤范畴内通常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吗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属于工伤。

   具体而言,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包括正常上下班的路径,以及因客观原因合理变更的路线,如因道路施工需绕行等。其二,事故责任认定需符合规定。职工本人在该机动车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例如,经交警部门认定,职工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的情形。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考虑到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一定程度上与工作存在关联性,且职工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若符合上述条件,职工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相关部门会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核认定,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吗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其一,若该机动车事故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包括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比如,职工在正常下班时间,按常规路线回家途中,遭遇机动车碰撞且自身承担次要责任,这种情况通常可认定为工伤。

   其二,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但本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职工在上班途中闯红灯,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且被认定为负主要责任,此时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此外,还需注意相关的认定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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