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参考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区别

2025-11-17 23:22:52 法律知识 0
  刑事审判参考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区别?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在刑事审判中有区别:主观方面,前者多无事生非,后者因特定事由;客观行为,前者多样具随意挑衅性,后者指向明确伤他人身;侵害客体,前者是社会公共秩序,后者是他人身体健康权。司法实践要综合多因素认定犯罪性质。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刑事审判参考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在刑事审判中有以下区别:

   主观方面: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往往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动机,具有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主观故意;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主要是伤害他人身体健康,通常是因特定事由引发。

   客观行为表现: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较为多样,可能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且行为通常具有随意性、挑衅性;故意伤害罪则主要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行为指向相对明确,一般是针对特定对象实施伤害。

   侵害客体: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故意伤害罪侵犯的主要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需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行为人的动机、行为方式、侵害对象等多方面因素,准确认定犯罪性质,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二、刑事寻衅滋事定罪标准

   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如下:

   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例如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等情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比如长期、多次实施该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等受到严重干扰。

   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例如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较大,或者多次强拿硬要等,对公私财产权益造成较大损害。

   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像在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闹事,导致交通瘫痪、营业无法正常进行等后果。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即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刑事案件寻衅滋事判缓刑的几率大吗初犯

   初犯在寻衅滋事刑事案件中判缓刑存在一定可能性,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一方面,有利因素在于初犯情节。初犯表明其此前没有犯罪记录,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相对较低。若在寻衅滋事案件中,犯罪情节较轻,比如只是参与程度不深、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等,且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这些都可能增加判缓刑的几率。

   另一方面,不利因素也需考虑。寻衅滋事罪本身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若犯罪行为较为恶劣,如多次寻衅滋事、持凶器寻衅滋事等,即使是初犯,判缓刑的难度也较大。此外,法院还会考量犯罪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

   总之,初犯在寻衅滋事刑事案件中判缓刑的几率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综合判定。

   以上是关于刑事审判参考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区别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