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能够和分公司签吗
一、劳动合同能够和分公司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过,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便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
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总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实践中,劳动者在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分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分公司后续出现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总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分公司是否能签劳动合同
分公司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其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能够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权利义务。例如,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招聘员工,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
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应当由总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总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对分公司的行为承担最终的法律责任。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此确定其是否具有用工主体资格。
三、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会补签吗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是否会补签,需分情况来看:
一方面,从法律规定和公司规范管理角度,公司有可能补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公司前期因疏忽等原因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现问题或员工提出后,为避免后续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等法律风险,公司通常会选择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以完善用工手续,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更加稳定和规范。
另一方面,也存在公司不补签的情况。比如公司存在恶意规避法律责任的意图,不想承担因未签劳动合同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或者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矛盾纠纷,导致公司不愿补签。
总之,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补签没有绝对答案,取决于公司的态度、具体情况以及员工的诉求等多种因素。若员工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可通过协商、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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