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必须说的话有哪些
一、遗嘱必须说的话有哪些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一份有效的遗嘱通常需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一是遗嘱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明确立遗嘱人的身份。
二是遗嘱处分的财产信息,需清晰列出财产的具体范围,如房产要写明具体地址、面积等,存款要注明金额、存放银行及账号等,以便准确确定遗产范围。
三是明确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与遗嘱人的关系等,确保遗产有明确的归属对象。
四是对遗产的分配方式作出具体说明,比如某套房产由某个子女继承,某项存款由某个亲属受遗赠等,分配内容要具体、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五是遗嘱的签名和日期,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立遗嘱的具体日期,以确定遗嘱的效力和先后顺序。
二、老人没遗嘱后事如何办理
当老人没有遗嘱时,后事通常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办理,具体如下:
其一,确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二,分割遗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此外,还需处理好老人的丧葬事宜等相关事务。
三、代书遗嘱的条件和标准
代书遗嘱需满足以下条件和标准:
条件方面:
一是遗嘱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若遗嘱人意识不清、无法正确表意,所立代书遗嘱无效。
二是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标准方面:
其一,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书。代书人应如实记录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不得篡改、歪曲。
其二,代书完毕后,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宣读,遗嘱人确认无误。
其三,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需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签名应是真实、完整的,日期能明确遗嘱订立的时间。
此外,代书遗嘱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明确、具体,对遗产的分配等关键事项表述清晰,避免产生歧义。只有严格符合上述条件和标准的代书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在后续的遗产继承等事务中才能被认可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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