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合并了原来的员工何去何从
一、公司被合并了原来的员工何去何从
公司合并后,原来员工的安置通常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依据相关法律,公司合并时应通知员工并说明情况。一般而言,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即员工会随着公司的合并,成为合并后新公司的一员,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原则上维持不变。
其次,若新公司因经营调整等合理原因,需要对员工岗位等进行变动,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协商过程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强迫员工接受不合理变动。若未能协商一致,新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等法律责任。
最后,若员工因公司合并不愿继续留在新公司,可与新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若符合法定情形,如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可能获得经济补偿。员工自身无正当理由主动离职,则通常无经济补偿。
二、公司向员工收取经营风险保证金违法吗
公司向员工收取经营风险保证金的行为通常是违法的。
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收取经营风险保证金的做法,属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不当行为。
这种收取保证金的行为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有权拒绝缴纳,若已缴纳,可要求公司全额退还。若公司拒不退还,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退还,并对公司处以相应罚款;员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机构裁决公司退还保证金,以保障自身的财产权益不受侵害。总之,公司此举不符合法律规定,员工要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向员工收取经营风险保证金合法吗
公司向员工收取经营风险保证金通常是不合法的。
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收取经营风险保证金的行为,违反了这一强制性规定。这种收取保证金的做法,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限制了员工自由支配自身财产的权利。
若公司收取此类保证金,员工有权拒绝。若已被收取,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一是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公司行为的违法性,要求其退还保证金;二是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退还所收财物,并可对公司处以罚款;三是员工还可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要求公司退还保证金,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公司收取经营风险保证金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员工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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