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公证遗嘱手续
一、如何办理公证遗嘱手续
办理公证遗嘱手续,主要有以下步骤:
其一,准备材料。遗嘱人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涉及处分财产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房产证、存折等能证明财产归属的文件。
其二,提出申请。遗嘱人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办理公证遗嘱的申请。若遗嘱人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可申请公证员上门办理。
其三,公证机构受理与审查。公证机构在受理申请后,会对遗嘱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以及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公证员会与遗嘱人进行谈话,记录其真实意愿。
其四,制作与出具公证书。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公证机构会根据遗嘱人的意愿制作公证书。遗嘱人需在公证书上签字确认,公证机构随后会出具正式的公证遗嘱公证书。
需注意,公证遗嘱的办理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公证程序,以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
二、公证遗嘱效力是否优先
公证遗嘱的效力并非绝对优先。
在过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这主要是考虑到公证遗嘱经过了公证机构严格的审查和证明程序,其真实性、合法性相对更有保障。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对遗嘱的效力认定规则有所改变。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意味着即使之前有公证遗嘱,若之后又立了其他形式且内容相冲突的遗嘱,只要后面的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那么应当以最后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分配。
这一改变体现了对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尊重。因为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安排,其最终的意思表示更应得到尊重和执行。所以,现在不能简单地认为公证遗嘱的效力就一定优先,而是要根据遗嘱的设立时间以及具体内容等情况综合判断。
三、怎么通过遗嘱继承房产
通过遗嘱继承房产,主要有以下步骤:
其一,确认遗嘱的有效性。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同时,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其二,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非必经程序,但可减少后续纠纷)。继承人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提交遗嘱、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公证机构经审查后会出具公证书。
其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继承人携带遗嘱、公证书(若有)、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经审核无误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将房产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以上是关于如何办理公证遗嘱手续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