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定金可以退吗
一、房屋租赁定金可以退吗
房屋租赁定金是否可退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因收受定金方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订立或无法履行,比如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那么收受定金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若因给付定金方自身原因,如临时改变主意不想租赁该房屋了,一般情况下定金不予退还。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合同未能订立是由于双方对合同主要条款未能协商一致,比如租金、租赁期限、房屋用途等关键内容存在分歧,导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定金应当退还。
在实践中,若双方在定金合同或租赁合同中有关于定金退还的特别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按照约定执行。所以,当面临房屋租赁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时,要依据具体事实和相关约定来判断。
二、公共租赁住房怎么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般需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申请人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当地规定的申请条件,包括收入、住房等方面要求。然后,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涵盖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接着,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轮候程序。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应保持电话畅通等,以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联系。当有合适房源时,会按照规定程序通知申请人选房、签约等。不同地区在具体申请流程和要求上可能存在差异,需以当地实际规定为准,确保申请过程合法合规,以获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三、土地租赁到期房屋归谁
土地租赁到期后,地上房屋归属问题需依具体情形判定。若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房屋归属的明确约定,依约处理。
若无约定,通常遵循添附原理。若房屋系承租人在租赁土地上经出租人同意后合法建造,且能拆除不损害房屋价值及土地用途的,承租人可拆除房屋;若拆除会造成较大价值损失或改变土地用途的,一般由双方协商折价补偿,或由出租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承租人适当补偿。
若房屋系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建造,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拆除恢复原状。若拆除会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功能或导致价值大幅贬损,双方可协商以残值补偿方式解决,由出租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若房屋是出租人在租赁土地上自行建造并出租给承租人,租赁到期后房屋所有权当然归出租人。总之,土地租赁到期房屋归属要综合合同约定、建造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双方可通过协商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司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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