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售卖怎么处理
一、离婚时房产售卖怎么处理
离婚时房产售卖的处理需分情况而定。
若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其名下,那么产权人有权自行决定售卖,所得款项归产权人个人所有。
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售卖时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首先,双方应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售卖房产。若协商同意售卖,一般需要双方共同签字办理相关手续。售卖所得款项通常应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进行分割;若没有约定,则原则上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售卖房产,若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另一方可以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
若双方对房产售卖及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房产能归非沪籍吗
离婚后房产能否归非沪籍一方,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双方可协商确定房产归属,法律并未限制非沪籍一方获得房产。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非沪籍一方可以取得房产。
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不会因一方非沪籍而影响房产分配。
不过,若涉及上海限购政策,即便法院判决或协议约定房产归非沪籍一方,若该非沪籍一方不具备购房资格,可能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遇到障碍。比如,非沪籍在上海购房需满足一定社保或纳税年限等条件。此时,需等非沪籍一方符合购房条件,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过户问题。
三、离婚后继承房产算唯一吗
离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否算唯一住房,要分情况来看。
判定是否为唯一住房,通常依据的是个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仅拥有一套住房。如果离婚后继承房产前,当事人名下没有其他任何房产登记信息,那么继承的这套房产一般可认定为唯一住房。
不过,若离婚前夫妻双方名下有多套房产,即便离婚时部分房产进行了分割,在某些情况下,当地房屋登记系统可能仍有相关记录。这种时候,继承的房产可能就不算唯一住房。
此外,不同地区对于唯一住房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部分地区会综合考虑家庭情况、房产性质等因素。有的地区可能还会考虑房产的实际居住使用情况。
所以,判断离婚后继承的房产是否为唯一住房,需结合当地政策,到房屋登记部门查询名下的房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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