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房产证去名字吗
一、假离婚房产证去名字吗
所谓“假离婚”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后房产证是否去名字,需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来确定。
若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需配合办理房产证去名手续。这种情况下,有名字的一方应协助将名字从房产证上去除。比如协议写明房子归女方,男方名字在房产证上,男方就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相关手续。
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决书对房产归属有明确判定的,按照判决执行。若判决房产归一方,另一方也需配合去除名字。若拒不配合,拥有房产权益的一方可凭借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要求对方履行去名手续。
不过,办理房产证去名手续涉及房产转移登记,需按规定缴纳一定税费等费用,且不同地区规定可能不同。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及专业律师,以确保手续合法合规。
二、离婚孩子能分割房产吗
离婚时孩子一般不能分割房产。
夫妻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房产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主体仅为夫妻双方,孩子不参与。不过,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房产赠与孩子,这属于赠与行为,性质并非孩子参与房产分割。
若房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孩子作为共有人,则有权参与分割。比如家庭购房时,孩子也有出资,或者通过继承、受赠等方式对房产享有份额,那么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应先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析产,确定孩子的份额后,再对夫妻共有的部分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只有财产所有者有权处置,孩子同样没有分割的权利。总之,离婚时孩子能否分割房产,关键看房产的性质和孩子是否对其享有权利。
三、离婚如何取得房产证明
离婚时取得房产证明,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协商确定归属:若夫妻双方能就房产归属协商一致,且房产已办理房产证,可根据协商结果,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此时该方就拥有相应房产证明。
-法院判决归属:若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会对房产进行判决。当事人可凭借法院生效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完成后,能获得新的房产证明。
-未办房产证情况:如果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需先明确房屋的购房合同主体、出资情况等。若购房合同是夫妻双方名字,需根据法院判决或协商结果,确定后续办理房产证时的产权人。待符合办理条件时,由相关权利人携带材料办理房产证。
办理过程中,要注意准备齐全所需资料,按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操作,确保顺利取得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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