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怎么分构
一、离婚后房产怎么分构
离婚后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全额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就归其个人所有。
2.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一般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共同出资购房: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双方也可协商分割比例,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离婚如何更改房产名
离婚更改房产名,因离婚方式不同,操作流程有别。
协议离婚时,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离婚协议要明确房产归属,若未约定,需先补充协议。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经审核通过后,缴纳手续费等费用,即可完成更名。
诉讼离婚时,凭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单方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携带身份证、裁判文书、房产证等,向交易中心提交申请。若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产交易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而完成更名。
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通常需先征得贷款银行同意。银行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出具相关证明或配合办理手续。办理更名过程中,要注意按规定准备齐全材料,确保手续合法合规,以顺利完成房产更名。
三、儿媳离婚要分房产吗
儿媳离婚是否能分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婚后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儿媳通常无权分割。比如,丈夫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此房仍归丈夫。
-若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儿媳有权要求分割,通常是平均分配,但法院也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儿媳无法分割。但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儿媳可按比例分割。
总之,儿媳离婚时能否分房产,关键看房产的性质和归属,需结合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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