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的房产怎么分
一、杭州离婚的房产怎么分
杭州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房产一方需补偿另一方。
2.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但会考虑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产贡献大小、有无过错等因素。
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子女个人财产;婚后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4.若房产涉及拆迁安置,要根据拆迁政策和安置协议确定房产归属和分割方式。
总之,离婚房产分割复杂,需结合具体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确定。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离婚后房子强制过户吗
离婚后房子是否强制过户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属,获得房产一方可要求对方配合过户。若对方拒绝,获得房产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胜诉方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过户。
若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已对房产归属作出判决,该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若应配合过户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而完成强制过户。
不过,若房产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或涉及其他共有人权益纠纷未解决等,可能无法顺利办理强制过户。在这种情况下,需先解决相关问题,待符合过户条件时再进行操作。
三、夫妻离婚要收房产证吗
夫妻离婚时通常不会收房产证。
若夫妻是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处理离婚相关手续,不会涉及房产证的收缴。双方在分割房产等财产时,依据离婚协议来执行,若需对房产产权进行变更,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而这一过程是办理新的产权登记,并非收缴房产证。
若是诉讼离婚,法院主要对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判决,也不会收缴房产证。当法院判决房产归属后,获得房产一方可凭借生效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涉及房产纠纷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为便于执行可能会对房产证采取一定措施,但这并非普遍现象。所以,正常的夫妻离婚程序不会直接收缴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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