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没了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2025-11-24 20:42:29 法律知识 0
  人没了还追究刑事责任吗?人没了通常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诉法规定,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已追究的应撤销案件等。从法理看,人死后刑罚无适用对象。但民事责任可能仍需承担,受害者可要求其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赔偿。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人没了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人没了通常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从法理层面来看,刑事责任的目的包含惩罚与改造犯罪分子,使其不再犯罪。人死亡后,其生命终结,刑罚失去了适用对象,改造和惩罚的目的无法实现,再追究刑事责任没有实际意义。

   不过,虽然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可能仍需承担。若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赔偿。比如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者死亡,受害者可向其继承人主张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二、校园欺凌属于刑事责任吗

   校园欺凌是否属于刑事责任,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欺凌行为情节轻微,未达到犯罪标准,通常不涉及刑事责任。比如只是偶尔的言语侮辱、轻微推搡等,可能更多适用民事或行政手段处理,学校可对欺凌者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被欺凌者也能要求民事赔偿。

   但如果欺凌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则要承担刑事责任。例如,欺凌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死亡,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若以暴力、胁迫等方法抢劫同学财物,会构成抢劫罪。

   同时,承担刑事责任也和年龄有关。不满十二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判管制是追究刑事责任吗

   判管制属于追究刑事责任。管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当犯罪行为发生,法院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定罪量刑。管制作为刑罚的一种,其适用前提是犯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且经过司法机关审判,认定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等。因此,判管制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和对犯罪人的谴责,本质上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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