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办房产过户证明
一、离婚如何办房产过户证明
离婚办理房产过户证明,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时,需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过户。离婚协议书需明确房产归属,若未明确,可能需先通过补充协议或法律途径进一步确定。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后,若符合要求,会办理过户手续并核发新的房产证。
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可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法院文书已明确房产归属,具有法律效力,登记中心会依据文书内容进行过户操作。
办理过户时,可能涉及缴纳一定的税费,如契税等,具体根据当地政策和房产情况而定。整个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按登记中心的要求和流程办理,以顺利完成房产过户证明。
二、离婚后有房产怎么立遗嘱
离婚后对房产立遗嘱,需遵循一定法律规定和步骤以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首先,确认房产归属。离婚后若房产已明确归一方所有,该方对房产有完全处分权,可立遗嘱对其进行分配;若存在产权纠纷,需先解决纠纷确定产权,再立遗嘱。
其次,选择遗嘱形式。遗嘱形式有多种,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最后,确保遗嘱内容清晰。要明确房产具体信息,如地址、面积等,以及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遗嘱内容应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
三、离婚后怎么更改房产合同
离婚后更改房产合同,分不同情形处理。
若离婚协议已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且该房产合同尚未在房管局备案,可与开发商协商,凭借离婚证、离婚协议,请求开发商变更合同买受人。若合同已备案,需先到房管局撤销备案,撤销后再按上述未备案的流程处理,不过撤销备案通常需符合一定条件且按规定程序操作。
若是法院判决离婚,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房产归属,当事人可持生效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件,要求开发商配合变更合同。若开发商拒绝,可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完成合同变更。
若涉及银行贷款,变更房产合同前需与贷款银行沟通。因贷款合同是基于原房产合同和购房人情况签订,变更房产合同可能影响贷款合同履行,需银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变更借款人等。办理时需准备好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文件。
以上是关于离婚如何办房产过户证明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