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
一、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
这事儿咱们说要打官司要求别人赔钱的,都是有时间限制的。
一般来说就是从你发现自己被欺负了,然后就开始算时间,3年内都可以找法院帮忙。
要是你这儿的法律还有别的说法,那就按照它说的来。
不过也别高兴得太早如果过了20年你还没去告状,那法院可就不管你。
当然如果真的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比如你受伤了没法出门之类的,你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这个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伤害诉讼时效
你知道人身伤害诉讼时效这个东东吗?这其实就是告诉我们受害者有权利去法院告状的时限。
要想得到法律的保护来解决这个问题的话,比如那种弄伤别人或者损坏物品的事儿,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可是只有短短的三年!从什么时候算起?当然是从那个被自己的权益遭到了破坏、同时也知道了谁应该为此负责的时刻开始啦!可千万别以为诉讼时效只看受害者知道自己权益受损的那一刻,实际上,它是从受害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的时间开始算起的,而不是真正受到损害的时间。
所以,如果你在这宝贵的三年里没有去法院告状的话,那你的请求权就很可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失效啦!不过,有些特殊情况下,人身伤害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可能会有点儿不太一样。
比如说,如果你是个小孩子、没办法独立做决定的人或者是个只能做有限决定的人,那么诉讼时效的计算可能就要稍微长一点儿咯。
三、人身伤害谁可以委托代理
在人身伤害案件中,以下主体通常可以委托代理:
一是受害人本人。当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导致自身权益受损时,其有权委托代理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二是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若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委托代理人处理人身伤害相关事宜。法定代理人一般是受害人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等。
三是受害人的近亲属。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而无法自行委托或者不便委托的情况下,其近亲属可以委托代理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他们出于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和维护,可以代表受害人进行相关委托。
委托代理人时,应选择具备相应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的人员,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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