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想离婚怎么办
一、异地想离婚怎么办
异地想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不能在异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前往相应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审理等程序,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二、要离婚孩子怎么办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需遵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处理。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按协商结果安排孩子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等问题,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通常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此外,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双方可就探望的时间、方式等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
三、刚结婚离婚怎么办
刚结婚就打算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有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诉讼离婚,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财产、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认定感情破裂需有法定情形,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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