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谈婚论嫁怎么维权
一、女性谈婚论嫁怎么维权
女性在谈婚论嫁时可从以下方面维权:
-财产权益:双方恋爱期间,涉及较大金额的转账、赠与,要明确款项性质。若为借款,务必保留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以防日后产生纠纷。在讨论彩礼、嫁妆时,应提前明确其归属和用途,最好形成书面协议。对于婚房的购置,要关注房产登记情况,明确双方出资比例,避免自身财产权益受损。
-人身权益:要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肢体暴力、精神暴力等。若遭遇暴力威胁,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方泄露个人私密信息。
-婚姻自由:女性享有自主决定结婚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若遭遇父母或他人强迫结婚,可寻求当地妇联、居委会等组织的帮助,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婚姻自由。
女性在谈婚论嫁过程中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身权益,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公公再婚死后财产归谁
公公再婚死后,财产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首先,要对财产进行区分。若财产是公公与再婚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将再婚配偶的部分分割出来,剩余部分才是公公的遗产。
其次,对于公公的遗产,若公公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应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相应财产。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再婚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公公再婚死后财产,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再依据遗嘱或法定继承来确定归属。
三、婚前财产女方死亡归谁
女方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女方死亡后,该财产归属按以下情况确定:
第一,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或者按遗赠扶养协议执行。即女方生前若立有遗嘱,明确指定其婚前财产由特定人继承,那么就由该指定的人获得;若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财产就归履行了扶养义务的人。
第二,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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