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限超期怎么办

2025-11-30 16:03:05 法律知识 0
  取保候审期限超期怎么办?取保候审期限超期可这样处理:执行机关在届满十五日前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作出解除或变更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当事人发现超期可申请解除;若造成损害可申请国家赔偿,要符合条件程序。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取保候审期限超期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限超期,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若超期,执行机关应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其次,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若发现取保候审超期,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可向执行机关或决定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最后,若因超期取保候审对当事人造成损害,当事人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但需注意,申请国家赔偿应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总之,遇到取保候审期限超期情况,当事人应及时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二、取保候审能改监视居住吗

   取保候审可以改监视居住。在司法实践中,对符合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机关有权变更强制措施,将取保候审改为监视居住。

   根据法律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可能面临变更强制措施。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在传讯时未及时到案;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此外,当司法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监视居住条件时,也会进行变更。这些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当出现上述情形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状况,决定是否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

   三、37天还能办取保候审吗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37天仍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37天通常是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最长期限。若37天内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也可根据案件情况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即使超过37天,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仍可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都可以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申请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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