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没有盖章怎么确定合同的效力
一、民法典规定没有盖章怎么确定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的认定不能仅依据是否盖章来确定,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和相关解释。
(一)看当事人的约定。若合同双方约定了合同生效需盖章,那么未盖章的情况下,合同一般不生效。但如果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并生效。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已发货,买方已收货付款,即便合同未盖章,也视为合同生效。
(二)看签字情况。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即使没有盖章,但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者按指印,合同通常也是有效的。
(三)看具体的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在某些行业或交易场景中,存在不盖章而以其他方式确认合同效力的习惯做法,且这种习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也可据此认定合同效力。
总之,判断没有盖章的合同效力,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认定。
二、民法典规定合同效力类型有哪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范了合同效力种类多样,包括有效、无效、效力待定以及可撤销四种不同的情况。
在这里,所谓有效合同即是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所设定的有效性要求所订立的合同;而无效合同则是指涉及到法定无效原因或情形的合同;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则主要针对那些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署的合同,这类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此外,还有其他法律法规对此类合同的效力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三、民法典规定合同效力的认定要件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效力的认定要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需具备与订立合同相适应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在其经营范围内订立合同,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的表意与内心真实想法一致,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若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里的强制性规定主要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若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内容若违背公序良俗,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无效。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要件,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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