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了劳动关系就能补缴社保吗
一、确认了劳动关系就能补缴社保吗
确认劳动关系后,并不必然意味着就能补缴社保。
一般而言,劳动关系是社保缴纳的前提基础。在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但实践中,补缴社保存在多种情形。若用人单位未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后,通常是可以补缴的。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超过法定追溯时效等,可能无法补缴。另外,不同地区对于社保补缴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也有所差异。有些地区可能规定了严格的补缴条件和时间限制等。
若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后要求补缴社保,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补缴。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由仲裁机构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用人单位是否应当补缴以及如何补缴,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N1么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主张“N+1”。
“N”指的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即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比如,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原因欲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员工工作五年,月工资为五千元,那么员工可获得的补偿为5×5000(N)+5000(+1)=30000元。
具体能否主张“N+1”,要依据实际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及用人单位的操作流程等综合判断,需结合详细事实和证据来确定其合法性与应得金额。
三、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仲裁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即劳动者有权选择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在协商、调解不成后再申请仲裁,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而不是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
以上是关于确认了劳动关系就能补缴社保吗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