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年内房产怎么分的
一、离婚3年内房产怎么分的
离婚3年内房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仍归其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 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
- 若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若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离婚时对房产未做处理,离婚3年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若离婚协议中已对房产分割作出约定,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二、离婚后婚前房产如何处理
离婚后婚前房产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此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购买方所有。例如一方在结婚前独自出资购买一套住房并完成产权登记,离婚时该住房自然属于出资购买的一方。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可根据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比例计算。
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若登记在一方名下,需结合实际出资情况、双方约定等因素综合判断,可能认定为共有财产,也可能认定为登记方个人财产,但另一方的出资可能会被认定为借款或赠与等不同性质。
三、离婚后怎么公证房产过户
离婚后公证房产过户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若涉及共有房产,还需共有人一同前往。
2. 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到当地公证机构提出房产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3. 公证审查:公证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当事人身份、房产信息、离婚相关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必要时,可能会进行调查。
4. 缴纳费用:通过审查后,按照规定缴纳公证费用。费用标准依据房产价值、公证类型等确定。
5. 领取公证书:完成缴费,公证机构会在一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取得公证书后,双方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公证及过户流程、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前可先咨询当地公证机构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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