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东莞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东莞房产如何分割
东莞离婚时房产分割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购买且已付清房款: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归购买方所有。比如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但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若一方出资多、承担房贷多,分割时可能适当多分。
3.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付首付方名下,该房产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补偿时,会考虑共同还贷金额、房产增值情况等。
4.父母出资购房:若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如何起诉离婚房产过户
起诉离婚房产过户,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管辖法院: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明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和房产情况的证据。起诉状应明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及对房产进行分割过户等事项。
3.提起诉讼: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
4.参加庭审:庭审中需陈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出示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或判决。
5.履行判决: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对房产过户作出处理,一方需按判决履行。若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办理过户:携带生效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三、离婚后房产怎么公证吗
离婚后房产公证,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准备材料:当事人需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到当地公证机构提出房产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3.公证受理:公证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4.公证审查:公证员会对房产的产权状况、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关于房产分割的约定等进行调查核实。
5.签署协议: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签署房产公证协议。
6.出具公证书: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可能在具体要求和流程上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公证机构,以确保准备齐全材料,顺利完成公证。
以上是关于离婚东莞房产如何分割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