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名字怎么改
一、离婚房产名字怎么改
离婚后更改房产名字,需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采取不同步骤。
若为协议离婚,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接着双方一同前往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更名,提交准备好的材料。房产交易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更名手续,可能涉及缴纳一定的税费。
若是诉讼离婚,当事人需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单方面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更名。法院的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房产交易中心会依据其内容办理更名。同样,在办理过程中,也可能要缴纳相应税费。
需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办理更名前,建议先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详细了解所需材料和办理步骤,以确保更名手续顺利完成。
二、房产离婚一人一半吗
房产在离婚时并非一定一人一半,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产就归其个人。
若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会倾向于将房产判给一方,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不一定是绝对的一人一半。
还有一种情况,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购房弃权离婚怎么判
在涉及购房弃权和离婚的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一方在婚前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另一方书面表示购房弃权,离婚时该房产通常认定为婚前购房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房屋为婚后购买,即便一方有购房弃权声明,但如果购房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法院一般仍会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分割时,会考虑弃权声明等因素,适当倾向未弃权方。
若弃权声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另一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声明。经法院审理认定声明可撤销的,房屋按夫妻共同财产正常分割。
若弃权声明是附条件的,如以不离婚为条件,在条件未成就时,声明效力可能受影响。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综合考量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对房屋及其他财产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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