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2025-07-09 08:20:50 法律知识 0
  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有哪些?合同履行期限变更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需在自愿平等基础上明确约定并确认;存在法定事由,如不可抗力等;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要在合法、自愿、公平基础上保障双方权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履行期限变更需满足一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若要变更履行期限,通常需要双方就变更事宜进行平等协商,达成新的合意。双方应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变更后的履行期限明确约定,并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可证明的形式予以确认。

   (二)存在法定事由。例如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原合同履行期限无法实现,继续按照原期限履行会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主张变更合同履行期限。

   (三)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否则变更无效。

   总之,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需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履行期限作出变更所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首先,必须存在着能够证明合同履行确实需要进行变更的客观事实;其次,合同履行的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正式签订且生效之后,但合同义务尚未全部履行完毕之前;再者,该合同履行变更的情况绝不能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能预料到;此外,该合同履行变更的情况也不能被归咎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不当行为;最后,由于合同履行出现变更导致原本的合同履行过程与结果显得严重不公、极度不平等,这也是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重要前提。

   三、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情形有什么

   合同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因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胁迫是指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乘人之危是指一方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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