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的财产归谁
一、撤销婚姻的财产归谁
可撤销婚姻被依法撤销后,财产处理规则如下:
首先,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若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在导致婚姻可撤销情形中的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当照顾,多分财产。
另外,对于重婚导致的可撤销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因为重婚行为损害了合法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权益,在处理财产时需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这意味着在没有证据证明财产归属一方的情况下,通常视为双方共同共有。
二、欺骗婚姻判几年徒刑
法律上并无“欺骗婚姻”这一罪名。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的婚姻欺骗行为多属于民事范畴,不涉及刑事处罚。
不过,若欺骗行为符合特定犯罪构成要件,则会以相应罪名论处。比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结婚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又比如一方隐瞒自己已有配偶的事实与他人结婚,会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欺骗婚姻”是否判刑及判几年,需依据具体行为及是否构成犯罪来判断。
三、因婚姻杀女儿判几年
因婚姻问题杀害女儿,通常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情节较轻”需综合多方面考量。一般而言,因婚姻纠纷引发的杀人行为较难认定为情节较轻。若犯罪嫌疑人存在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法院量刑时会酌情从轻处罚。
但如果存在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可能会判处较重刑罚,甚至是死刑。同时,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作案动机、犯罪时是否受到外界重大刺激等,也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总之,因婚姻杀女儿的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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