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老婆要多分房产吗
一、离婚老婆要多分房产吗
离婚时女方是否能多分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遵循平均分割原则。但在特定情形下,女方可能多分。其一,若女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在房产分割上可能体现为多分。其二,若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女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房产时,男方可少分或不分。其三,若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可能在房产分割上适当多分。
然而,若房产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无特殊约定,女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二、家里有房产离婚怎么办
家里有房产时离婚,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房产分割问题。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通常属于该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部分,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二押房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二押房产分配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且由其支付首付并办理二押,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可根据婚后还贷比例、房屋增值情况等确定。
若房产是夫妻婚后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配时,需先清偿二押贷款。如有剩余价值,双方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二押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若仅为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等产生,则为个人债务。
总之,离婚二押房产分配要综合考虑房产购买时间、登记情况、还贷情况、债务性质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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