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要居家监视吗
一、取保候审要居家监视吗
取保候审和居家监视居住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不一定需要居家监视。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遵守规定的情况下,人身自由受到一定限制,但不要求必须居家。其需遵守的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其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一定程度上类似居家监视。
所以,取保候审和居家监视居住有明显区别,取保候审不必然导致居家监视。
二、取保候审会自动销案吗
取保候审不会自动销案。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销案则意味着案件结束,不再继续追诉。
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才会作出销案决定。这些法定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案件侦查终结,司法机关会根据证据和事实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如果证据不足,可能撤销案件;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会依法移送起诉。所以,取保候审本身并不导致自动销案,案件是否销案取决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查和判断。
三、宣判完可以取保候审吗
宣判完一般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院判决前的阶段。
案件宣判后,意味着刑事诉讼已进入执行阶段,不再符合取保候审适用的程序范围。若被告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符合缓刑条件,可依法适用管制、缓刑等;若被判处实刑,通常会交付执行刑罚。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可暂予监外执行,但这并非取保候审。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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