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继承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继承
离婚后房产分割与继承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房产分割
-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 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房产份额。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产继承
- 离婚后,原配偶不再有法定继承权。若被继承人未立遗嘱,其房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子女、父母继承。
- 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房产继承按照遗嘱内容执行。遗嘱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房产,也可以将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离婚有房产怎么收诉讼费
离婚涉及房产的诉讼费收取,根据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
若仅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财产分割,诉讼费一般为50元至300元。涉及房产分割时,要依据房产价值按比例交纳。
房产价值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诉讼费,仍按50元至300元收取;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房产价值为50万元,20万元以内按固定标准收费,超出的30万元部分,需缴纳的诉讼费为30万×0.5% = 1500元,再加上基础费用,就是此次离婚诉讼的总诉讼费。
实践中,房产价值需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能要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计算诉讼费的依据。此外,诉讼费通常由原告预缴,案件审理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责任,则由双方分担。
三、离婚时男方无房产怎么办
离婚时男方无房产可按以下情况处理:
- 居住权方面:若男方离婚后无房居住且经济困难,女方作为有条件的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男方可要求在女方名下房产内给予一定期限的居住权,也可由女方提供一定金额帮助男方租房居住。
- 房产分割方面:若婚姻期间购买了房产但登记在女方名下,需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也有权要求分割。法院一般会根据出资情况、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进行判决,男方可能获得相应房产份额或经济补偿。
- 申请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男方可在离婚后申请保障性住房,如公租房等。通过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政策,解决住房问题。
男方可先与女方协商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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