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和逃逸的处罚
一、酒驾醉驾和逃逸的处罚
1. 酒驾处罚:
- 饮酒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驾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醉驾处罚: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 酒驾醉驾逃逸处罚:
- 酒驾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要承担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 醉驾逃逸,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逃逸致人重伤、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酒驾致妻儿身亡怎么判
酒驾致妻儿身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酒驾致妻儿死亡这种严重情节,通常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如果酒驾者在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酒驾者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等。积极赔偿、取得家属谅解等情节,可能会对量刑产生从轻处罚的影响。
三、两百多算不算酒驾处罚
酒驾处罚的标准不是依据金额来定。
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则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说,不能简单用两百多金额判断是否为酒驾处罚。酒驾处罚是根据血液中酒精含量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处罚措施,与金额没有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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