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和授权专利区别
一、申请专利和授权专利区别
1. 申请专利是指发明人或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请求授予其发明创造以专利权的行为。这一阶段,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等,清晰界定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
2. 授权专利则是专利局经过审查,认为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从而授予申请人专利权。获得授权意味着该发明创造在法律上得到认可和保护。
3. 二者区别显著。申请专利时处于审查流程中,结果未知;授权专利已成功获批,拥有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申请是获得授权的前提,只有通过申请并经审查合格才会被授权。申请过程可能因各种原因被驳回,而授权专利具有排他性,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实施该专利技术。
二、哪些属于专利复审的理由
专利复审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缺陷。例如说明书未充分公开技术方案,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要或者缺乏必要技术特征等,导致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
2. 新颖性或创造性不足。若申请的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以前已被公开,或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就可能被认为没有新颖性或创造性,这也是常见的复审理由。
3. 实用性问题。如果技术方案无法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不能产生积极效果,不具备实用性,也可作为复审理由。
4. 违反法律法规。如专利申请涉及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内容等。
当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决定不服时,可基于这些理由提出复审请求,以争取专利授权。
三、专利权由什么授予或转让
专利权的授予:
在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授予专利权。申请专利后,经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等法定程序,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
专利权的转让:
1. 转让双方需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提交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
3. 经专利行政部门审核,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转让生效,专利权人变更。
总之,专利权的授予严格依据专利法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而转让则要遵循特定流程,以确保专利权益的合法转移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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