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由谁赔偿的规定有哪些呢

2025-12-16 21:42:02 法律知识 0
  医疗事故由谁赔偿的规定有哪些呢?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一般是医疗机构。诊疗中医疗机构及人员有过错、因医疗产品或不合格血液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要担责。相关诉讼有管辖规定,医疗机构担责后可向生产者等及有责任的医务人员追偿。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医疗事故由谁赔偿的规定有哪些呢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主体通常为医疗机构。

   首先,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若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再者,因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因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最后,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对于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可以进行内部追偿。

   二、医疗事故赔偿范围法律规定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范围有明确法律规定:

   1.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

   9.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三、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和费用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费用如下:

   1.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

   9.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以上是关于医疗事故由谁赔偿的规定有哪些呢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