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途径有哪些内容呢
一、医疗事故鉴定途径有哪些内容呢
医疗事故鉴定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这种方式有利于双方在平等基础上,通过专业鉴定明确责任,也便于后续协商赔偿等事宜。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该途径适用于卫生行政部门主动介入调查处理的情况,确保鉴定程序公正、专业,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啊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如下:
1.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医患双方可协商一致共同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也可能由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将相关材料移交医学会鉴定。
2. 提交材料:双方需按要求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材料,如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
3. 医学会受理:医学会在收到材料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 组成专家鉴定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多学科专业的,应从多学科专家中抽取。
5. 鉴定:专家鉴定组通过审阅材料、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等,对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等进行分析、讨论,作出鉴定结论。
6. 出具鉴定书:鉴定结束后,医学会根据专家鉴定组的意见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
以下情况可做医疗事故鉴定:
1. 医患双方对诊疗行为引发的后果存在争议。比如患者认为医院的治疗导致其病情加重、出现新的损害等,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分歧时,可申请鉴定。
2. 医疗纠纷涉及医疗过错、责任划分等关键问题。像判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医疗规范、未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等情况,就需要通过鉴定来明确。
3.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当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认为需要借助专业鉴定来进一步查明事实时,会移交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 司法机关委托鉴定。在医疗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是否构成事故等进行鉴定,以作为裁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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