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的联系与区别
一、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的联系与区别
1. 联系:
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都与医疗行为相关。
二者都可能给患者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害后果。
2. 区别:
概念不同: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或者虽无过失但因医疗行为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情况。
范围不同:
医疗事故有明确的法定界定范围,需符合一定的构成要件。
医疗损害范围更广,除了包含符合医疗事故构成要件的情况外,还包括一些虽无过失但因医疗行为产生损害的情形。
鉴定程序等不同:
医疗事故鉴定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和程序。
医疗损害鉴定则相对更灵活多样,在不同案件中可能采用不同的鉴定方式和机构。
二、发生医疗事故封存资料应由谁保管
1.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
2. 患者及其家属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需进行资料封存的,封存的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
3. 若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法院在证据保全时封存的资料,由法院依相关规定保管。
通常情况下,在医疗事故争议未解决前,病历等相关资料的封存是为了保证资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防止被篡改或丢失。不同阶段保管主体不同,目的是确保封存资料在后续处理过程中能公正、客观地发挥作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三、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区别与联系
1. 概念不同: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致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2. 构成要件不同:
医疗事故强调违反医疗规范且有过失,还需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且该损害与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
医疗损害侧重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导致患者诊疗中受损。
3. 责任认定不同:
医疗事故按事故等级划分责任。
医疗损害通过司法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确定责任比例。
4. 赔偿依据不同:
医疗事故赔偿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计算。
医疗损害赔偿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定,赔偿项目和标准有所不同。
5. 联系:
二者都与医疗行为导致患者损害相关。
医疗损害包含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医疗损害中较为严重且符合特定构成要件的部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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