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约定房产分割
一、离婚如何约定房产分割
离婚时约定房产分割,可按以下方面操作:
第一,明确房产信息。详细记录房产地址、面积、购买时间、产权登记人等基本情况,以确保约定指向的房产准确无误。
第二,确定分割方式。若双方都想要房产,可竞价取得,出价高者获得房产并给予对方相应补偿;若一方想要,另一方可获得相应折价款;若双方都不想要,可将房产出售,分割所得款项。
第三,明确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若一方获得房产,需给予另一方补偿,要确定补偿具体金额,同时约定支付时间和方式,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第四,处理贷款问题。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要明确后续贷款由哪一方承担,以及变更贷款人等相关事宜。
第五,约定违约责任。为保障约定能顺利履行,可约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第六,形成书面协议。离婚房产分割约定需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确认。必要时可办理公证,增强协议效力。
二、离婚名下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名下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1.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单身有房产怎么办
离婚单身且有房产,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房产是个人婚前全款购买,属于个人财产,无需与前配偶分割。持有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是婚前财产的材料,可保障产权归属。
要是婚后购买但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应按约定执行,需保留好书面约定文件。
若房产是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已分割,取得房产的一方需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后续处理。如拿到房产所有权,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携带相关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等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若离婚时未对房产分割,可与前配偶协商分割,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并办理产权变更;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房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要注意保存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与房产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分割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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