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争夺房产吗

2025-07-10 16:01:35 法律知识 0
  离婚可以争夺房产吗?离婚时可以争夺房产,关键看房产性质和购买情况。婚前个人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一般不能分割,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可补偿。婚后共同财产购房,双方有权分割。父母出资购房也分不同情形。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离婚可以争夺房产吗

   离婚时可以争夺房产。房产分割在离婚案件中是常见问题,关键在于房产的性质和购买情况。

   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另一方通常无法在离婚时主张分割该房产。但如果在婚后对房产有共同还贷行为,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若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主张分割,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如一方拿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父母出资购房。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总之,离婚时能否争夺房产以及如何分割,要依据具体的房产情况来判断。

   二、离婚之后如何分房产

   离婚时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法院一般判房产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但会适当照顾抚养子女方、女方或无过错方。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出资份额分割。

   三、离婚房产车子过户吗

   离婚时房产和车子是否过户,取决于离婚方式及双方约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房产和车子的归属。若协商决定将房产或车子归一方所有,就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应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或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

   若是诉讼离婚,法院会对房产和车子的归属作出判决。拿到生效判决书后,获得房产或车子的一方可凭借判决书、身份证件等材料,到相应部门办理过户。即使对方不配合,也可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完成过户。

   不过,若双方达成一致,房产和车子无需变更所有人,那么就不用办理过户。但需注意,不过户可能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如登记方擅自处分财产等。所以,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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