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证未办如何过户
一、离婚房产证未办如何过户
离婚时房产证未办要过户,需分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按揭房,未办理房产证。首先要确定离婚方式,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归属,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主贷人变更手续,再到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证并过户。诉讼离婚的,凭借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无需对方配合,可单方面到银行和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若是全款房但未办房产证,协议离婚的,双方凭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到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手续,后续办理房产证时直接登记到相应方名下。诉讼离婚的,可持法院文书,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以完成过户。
需注意,办理过程中要确保各项资料齐全,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同时,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事先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贷款银行,了解详细信息。
二、离婚房产占比怎么算的啊
离婚房产占比计算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 一方全款购房:若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占比为购买方100%。若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一般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割,双方各占50%。但如果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房产份额,则按照约定比例分割。
- 父母出资购房: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另一方无占比。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具体占比计算需结合实际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及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确定。
三、厦门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
厦门离婚后房产过户,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协议离婚的过户流程:
1. 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离婚协议书要明确房产归属。
2. 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公证。
3. 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
4. 房产交易中心对提交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登记费等相关费用。
5. 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过户手续。
诉讼离婚的过户流程:
1. 准备身份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
2. 直接前往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过户。
3. 房产交易中心审核材料,当事人缴纳相关税费。
4. 领取新的房产证。
需注意,若房屋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通常需先提前还清贷款或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才可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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