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使用费怎么收取

2025-12-21 20:43:15 法律知识 0
  实用新型专利使用费怎么收取?实用新型专利使用费收取方式有协商定价、按比例提成、一次性收取、入门费加提成、交叉许可、按时间计费。收取时要明确权利范围、使用期限等关键条款,保障双方权益。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实用新型专利使用费怎么收取

   实用新型专利使用费收取方式多样:

   1. 协商定价:专利所有者与使用方根据专利价值、市场需求、使用范围等因素协商确定费用金额。

   2. 按比例提成:依据使用该专利生产产品的销售额、利润等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比如销售额的3%-5%等,比例高低取决于专利对产品的贡献程度等。

   3. 一次性收取:使用方一次性支付一笔固定费用获取专利使用权。

   4. 入门费加提成:先收取一定入门费,后续再根据使用情况按比例提成。

   5. 交叉许可:双方以各自专利进行交换使用,不再收取现金费用,但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使用范围等。

   6. 按照时间计费:根据使用专利的时长来计算费用,如每月或每年固定金额。

   收取时要明确权利范围、使用期限、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以保障双方权益。

   二、专利是不是谁先申请就是谁的

   一般情况下,专利遵循先申请原则,即谁先申请就是谁的。

   1. 这一原则旨在鼓励发明创造,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当不同主体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2. 先申请判断的关键在于申请日。申请日以专利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之日为准。

   3. 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4. 所以,总体而言先申请原则是专利归属判定的重要依据,但具体还需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三、专利授权的基本条件包括什么

   专利授权有以下基本条件:

   新颖性,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此外,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还不能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同时,专利的主题应当清晰、准确地界定,以便于审查和后续的权利保护。满足这些条件,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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