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一、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收集证据。劳动者要积极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至关重要。
第二,与单位协商。收集证据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并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第三,申请调解。若协商不成,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四,申请仲裁。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劳动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签合同。
第五,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应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注意仲裁和诉讼的时效规定。
二、劳务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1. 主体:劳务协议主体多样,包括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劳动合同主体特定,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2. 法律地位: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隶属关系,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劳务协议中,双方是平等主体,不存在隶属关系。
3.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一员,承担一定工种或职务工作,遵守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劳务协议则明确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内容围绕劳务事项。
4. 保障: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发生劳动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务协议受民事法律规范,主要依据双方约定,发生纠纷直接向法院起诉。
5. 报酬:劳动合同支付报酬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报酬支付有规律性;劳务协议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和时间灵活。
三、劳务合同劳动合同区别在哪里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区别:
1. 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合同主体可以是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
2. 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调整;劳务合同受《民法典》等调整。
3. 主体地位不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隶属关系,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劳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主体,不存在隶属关系。
4. 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的工资支付有规律性,多按月支付;劳务合同的报酬支付方式多样,可一次性或按阶段支付。
5. 风险承担不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多属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者受伤,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6. 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更多受国家干预,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有法定标准;劳务合同双方主要遵循意思自治,国家干预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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