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生效吗
一、试用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生效吗
试用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是生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时生效。只要劳动合同符合生效要件,即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使处于试用期,合同依然有效。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若仅约定试用期,该试用期不成立,此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实践中,若劳动合同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情形,或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无效需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总之,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生效,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依约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二、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离职手续
未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可参考以下步骤。
第一,与用人单位沟通。虽未签合同,但出于职业素养和减少后续纠纷,建议和单位相关负责人说明离职意愿,协商离职时间、工作交接等事宜。
第二,进行工作交接。按照单位要求,将手上工作、相关资料等交接给指定人员,并保留好交接的证据,如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等。
第三,结算工资和补偿。依据法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离职时,要求单位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赔偿。若单位拒绝,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第四,办理离职证明。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这对劳动者后续求职、社保转移等有重要作用。
若与单位就离职事宜产生争议,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不给工资
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即使是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三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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