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过期是否是非正常损失
一、药品过期是否是非正常损失
药品过期属于非正常损失。
1. 从定义看,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药品过期多是由于管理环节问题,如仓储条件不佳、未及时清理库存等,符合因管理不善导致货物变质这一情况。
2. 税务处理上,药品过期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若已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3. 企业经营中,药品过期会带来经济损失,影响利润。同时,还可能面临监管部门检查,若处理不当,会损害企业声誉和形象。所以企业应加强药品管理,合理控制库存,及时处理临近过期药品,避免此类非正常损失发生。
二、药品过期怎么处罚依据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劣药。
-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2.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过期危害极大,会影响疗效甚至危及患者生命安全。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务必严格把控药品有效期,确保用药安全。
三、如果买到过期药品怎么赔偿
买到过期药品,可按以下方式索赔:
1. 保留证据,如购买凭证、过期药品等,这是索赔的关键。
2. 与商家协商,要求退款并按价款一定倍数赔偿。根据相关法律,可主张价款三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若药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损害,还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3. 协商不成,可向消协、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解。
4. 仍无法解决,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维权,向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由法院判决赔偿数额。
总之,买到过期药品后,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用药安全和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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