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属于无效合同吗

2025-12-26 23:04:58 法律知识 0
  显失公平属于无效合同吗?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并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欠缺有效要件、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有多种常见情形。显失公平合同是一方利用优势或对方没经验致权利义务失衡,受损害方可请求撤销,撤销后处理有相关规定。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显失公平属于无效合同吗

   显失公平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常见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合同无效

   一般而言,以下几类人可以申请合同无效:

   第一,合同当事人。若一方认为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在欺诈、胁迫且损害国家利益等情况,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认定合同无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利益受到损害的第三人。当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损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时,第三人可申请合同无效。例如,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债权,此时受损害的债权人就可申请该合同无效。

   第三,集体组织或国家相关部门。若合同损害了集体利益或国家利益,集体组织或代表国家的相关部门有权申请合同无效。像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存在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情形时,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可依法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总之,有资格申请合同无效的主体,通常是与合同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且因合同无效可保护自身或公共利益的人。

   三、国资转让合同无效怎么办

   国资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后,需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首先,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若国资受让方已取得国有资产,需返还给出让方;若无法返还,如资产已被消耗、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等,受让方要进行折价补偿。

   其次,过错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国资出让方存在过错,比如未按规定进行评估、审批等,导致合同无效,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出让方要赔偿受让方的损失;反之,受让方有过错的,也要赔偿出让方损失。

   最后,可能涉及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国资转让涉及国有资产保护,若转让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恶意串通低价转让国有资产,损害国家利益的,就可能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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