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欠钱不还属于诈骗

2025-07-11 14:21:30 法律知识 0
  什么样的欠钱不还属于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等手段骗钱不还属诈骗,如编造虚假事由借钱后潜逃;明知无偿还能力大量借款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致无法偿还,也可能构成诈骗;借钱时就打算不还,欺骗获款后逃匿也构成诈骗。接下来民生与法治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一、什么样的欠钱不还属于诈骗

   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后不还,属于诈骗。比如编造自己生病急需钱、投资项目稳赚等虚假事由,让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将钱借出,事后携款潜逃或拒不归还,这就是诈骗。

   2. 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却大量借款,用于挥霍或其他非法活动,导致无法偿还,也可能构成诈骗。例如,本身身负巨额债务且无稳定收入来源,仍向多人借款,所借款项用于赌博等,之后消失不见,这种行为存在诈骗嫌疑。

   3. 借钱时就打算不还,采用欺骗方式获取借款,同样属于诈骗。比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伪造借条等,骗取他人信任而获得借款后逃匿,这已构成诈骗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什么样的借条是无效的证据

   1.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的借条无效。比如,出借人威胁借款人若不写借条就伤害其家人,借款人被迫写下借条。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借条无效。例如,双方合谋伪造借条,企图骗取他人财产。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借条无效。像为逃避债务而假造借贷关系写的借条。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借条无效。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条无效。如高利贷的借条,超出法定利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6.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借条无效。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所签借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借贷行为所签借条,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也无效。

   三、什么样的欠款属于诈骗行为

   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欠款属于诈骗行为。

   2. 例如,编造虚假项目吸引他人投资并欠款不还;虚构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获取借款后挥霍且无意偿还;冒用他人身份借款等。

   3. 判断是否为诈骗行为,关键看其主观意图是否是骗取钱财,手段是否具有欺骗性。若存在故意欺骗、恶意拖欠等情形,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就可能构成诈骗。一旦发现可能是诈骗欠款,应及时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借条、转账记录等,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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