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名下有房产怎么分
一、离婚名下有房产怎么分
离婚时名下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房产仍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会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能会对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分的
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获得补偿。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房产归属,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三、离婚前房产算首套房吗
离婚前房产是否算首套房,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夫妻双方此前均无房产记录,此次购买房产则算首套房。在房产交易与贷款认定时,通常会考量家庭名下房产数量。若家庭此前未曾购房,即便处于婚姻关系中准备购买房产,也符合首套房标准。
若夫妻一方或双方此前已有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此次购买的房产一般不算首套房。在认定首套房时,会以家庭为单位统计名下房产套数。即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在计算家庭房产数量时也会计入在内。
另外,不同地区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有所差异。部分地区实行“认房不认贷”,即只看家庭名下实际拥有的房产数量;部分地区实行“认贷不认房”,关注的是家庭的贷款购房记录;还有些地区实行“认房又认贷”,综合考量房产和贷款情况。所以,判断离婚前房产是否为首套房,要结合当地政策以及家庭实际房产、贷款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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