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必须当事人去吗
一、取保候审必须当事人去吗
取保候审并非必须当事人去办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这些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时,申请人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若申请通过,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当事人要到场办理相关手续,如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明确自己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所以,申请取保候审可由相关人员代为操作,但执行环节当事人通常要亲自参与。
二、取保候审怎么通知被告了
取保候审的通知方式有多种情况。一般而言,在司法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后,会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
通常,司法人员会直接向被告宣布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当场送达取保候审决定书。这种当面通知的方式能确保被告清楚了解相关决定内容以及自身在此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若被告被羁押,司法机关会通过看守所等羁押场所,将取保候审的决定告知被告。由羁押场所工作人员协助传达信息,安排被告办理相关手续,之后被告就能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暂时离开羁押场所。
还有时,司法机关可能会书面通知被告的家属或其委托的辩护人,让他们协助告知被告相关情况,并在符合条件时为被告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无论采用哪种通知方式,目的都是让被告知晓已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
三、法院收监能办取保候审吗
法院收监后符合条件的能办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院收监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想取保候审,需满足一定法定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申请取保候审。
需注意,申请取保候审要按法定程序进行,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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